形式: 企業財務審zd計按照企業的不同類型劃分,常規的有年度財務報告審計,這其中因為上市公司涉及到社會公眾利益,因此,其年度報告審計是一項法律規定的強制性要求,一般企業則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來選擇是否委托審計;其次是國有控股或參股企業有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還有部分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涉及到國計民生,政府對這類企業有時會實行專項審計,政府審計還可以按照不同的作業方式區分就地審計和送達審計.企業在合并業務中有盡職調查審計,企業經營失敗有破產清算審計等形式. 內容: 企業財務審計的主要內容 企業財務審計,是指審計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企業財務審計準則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被審計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會計信息依法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形成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和決定。
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業資產、負債和盈虧的真實情況,查處企業財務收支中各種違法違規問題,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促進廉政建設,......
1、制度建設
(1)計劃制訂
參與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擬訂,并根據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組織擬訂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收支計劃、年度利潤計劃、資金籌措計劃和審計工作計劃等。
(2)投資分析
參與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并為公司決策層提供資金投放和回收情況的有關資料。
2、預算編制
按照集團公司預、決算管理制度和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編制年度、季度、月度財務預算,擬訂集團公司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指導和協助所屬企業做好年度經營計劃、年度預算和利潤分配(虧損彌補)方案,協助上級做好資金投放的事先控制。
3、資金管理
根據資金預算和資金籌措計劃,開展資金籌措活動,辦理公司貸款、對外抵押貸款工作,協調籌措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并負責資金使用的財務控制,監督各投資項目的資金投放,按財務制度復核各種費用發票、開支單據。
4、收支管理
負責集團公司本級日常財務收支和會計業務管理,負責集團公司銀行帳戶管理,有價證券、單證管理與使用,現金管理與結算,匯總編制集團公司的各類報表和資金使用情況表,進行會計核算,建立會計帳冊,按期申報、交納稅款,并辦理年終決算及稅務清繳。
5、統計分析
負責集團公司對外財務報告的編制,定期進行集團公司的財務分析和各子公司經營業績分析,按時為決策機構提供綜合性財務分析報告以作決策參考,并為集團公司合理使用資金提出相應建議。
6、監督管理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和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檢查與監督,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和子公司執行財經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定期檢查分析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和季度、月度財務收支計劃和利潤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分析集團公司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對子公司各項預算的落實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資產管理
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監督資金合理使用和各投資項目的資金投放。定期組織集團公司本級固定資產的盤點,協助子公司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定期對其他資產進行綜合管理,以保證公司資產的完整和安全。
8、財務審計
負責各子公司財務核算、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審計,以及對集團公司投資項目、各子公司投資項目的計劃、概算、預算和決算進行財務審計,確保公司財產、資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集團公司和各子公司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并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制度侵占公司資產、嚴重浪費公司資材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及時將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匯報,并根據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各種問題,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并負責落實整改。
9、考核管理
負責集團公司派出的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工作,對不符合財務任職要求或有嚴重失職行為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提出罷免的建議,配合企業管理部做好對各子公司各項經營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
10、信息服務
收集整理國家稅收等方面的相關政策,協助公司領導和所屬企業用足用活各項優惠政策,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為公司領導、有關部門或下屬企業提供必要、適當的查帳及其他財務信息查詢服務。
11、檔案管理
根據集團公司統一的管理制度,負責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檔案的整理、裝訂和歸檔,對辦理過的審計事項建立檔案和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12、溝通協調
負責做好集團公司與子公司及銀行、財稅等政府部門之間的財務溝通協調工作,配合董事會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做好對集團公司的財務審計和檢查。
13、其他事項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財務工作。
擴展資料:
一、財務部部長崗位職責
(一)、在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系統內財務人員開展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
(二)、負責公司系統內財務隊伍的建設,并會同考核辦對公司財務人員進行績效考核;
(三)、復核分公司報送的相關資料,協助公司總經理制定對下屬子公司的經營授權書,并有權對授權調整提出意見;
(四)、負責根據國家財經管理制度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在公司范圍內建立和健全有關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落實;
(五)、配合項目辦做好項目申報及檢查等工作;
(六)、領導下屬子公司的內控建設,規范下屬分公司的會計核算,督促分公司按公司要求及時上報會計報表,對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真實性承擔管理責任;
(七)、負責在公司系統內組織實施收支兩條線和目標預算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對分公司貨款回收的監管,及時向相關領導反映資金回籠和資金流向情況;
(八)、對分公司實施風險監控,指導分公司開源節流,優化資金占用。定期對公司及分公司的經營狀況作出經營分析,為公司總經理提供決策支持;
(九)、負責協調、配合外部單位(銀行、稅務、中介機構等)的關系和相關工作;
(十)、負責協調、配合內部審計及其他部門的關系和工作;
(十一)、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十二)、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一)、在財務部部長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承擔相應的財務管理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會計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會計制度及實施細則;
(三)、負責設置核算賬簿體系,協助倉管、業務等其他部門建立必要的臺賬;
(四)、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和核算流程,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正確編制記賬憑證,準確登帳;
(五)負責組織各公司的編制預算,根據各公司的預算進行匯總編制全面目標預算。對整個公司預算控制、執行情況及成本、費用進行分析,深入挖潛,提高費用功效,為公司領導提供決策支持;
(六)、及時進行入庫單和采購發票的核對,按規定進行存貨和銷售成本核算。在財務部長的組織下,進行存貨盤點和對賬核對工作,對差異事項及時作出處理;
(七)、負責往來款項的對賬并加強欠款的催收工作;
(八)、嚴格費用單據的審核,按規定進行費用控制。規范費用業務的賬務處理,開展費用分析;
(九)、按公司核算制度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折舊、預提費用、及各項準備的計提,以及待攤費用的攤銷;做好清產核資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報批。
(十)、根據公司會計制度規定準確進行公司利潤的核算,不得人為調節利潤;
(十一)、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報送公司,并負責編制公司的合并報表;
(十二)、依法進行稅務事項的會計處理和納稅申報工作,加強發票及內控票據的管理;
(十三)、負責會計憑證、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等會計歸檔的管理工作;
(十四)、保守本單位的商業機密;
(十五)、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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